重慶晚報訊 為了讓市場經濟更加有序良好的發展起來,給企業減輕負擔、輕裝上陣,日前我市召開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新聞發佈會。
  據瞭解,自2004年投資體制改革以來,我市對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審批管理,對企業投資實行核准或備案管理的投資體制總體是有效的。但現行投資管理也存在體制機制上的問題,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不明顯,企業的主體地位不充分,企業自主決策受到較多干預,政府對企業投資的審批核准事項仍然過多,內外資投資管理不統一等,政府部門監管環節多、效率低、收費亂,監管不到位等。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有必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從體制機制上解決這些問題,激發市場活力,確保投資和經濟平穩健康運行,市政府研究制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意見》(渝府發〔2014〕24號,以下簡稱《意見》),並配套《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目錄》(2014年版,以下簡稱《核准目錄》)和《重慶市產業投資禁投清單》(2014年版,以下簡稱《禁投清單》),我市將從四個方面出發,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首先是頂層設計率先推進。在全國率先採取“1+X”方式整體推進投資體制改革,期望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協調性和可操作性。“1”即綱領性文件———《意見》,發揮指導改革方向、明確制度框架、安排工作任務的作用;“X”即若干具體投資管理領域的配套條例、辦法或意見,包括修訂實行政府核准制的企業投資核准目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制定政府投資條例、產業投資禁投清單、補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城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根據配套文件的成熟度和對投資工作的影響度,本次將《意見》和《核准目錄》、《禁投清單》按“1+2”形式頒佈,其餘配套文件將逐步推出。
  其次是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意見》提出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企業投資的審批核准事項,凡是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均按“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原則辦理;政府通過制定《核准目錄》和《禁投清單》,明確市場行為的邊界,體現“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市場原則。
  第三是大力創新管理方式。通過制定並實施清單式管理,將以前端審批為主的管理轉變為事中事後監督為主的管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意見》提出包括產業禁投清單、投資核准目錄、政府權力清單、企業失信清單的“四個清單”管理方式。
  第四步是簡政放權提高效率。抓住簡政放權關鍵,即充分體現減少管理與下放權限的要求。《意見》提出減少審批環節,整合審批流程,對招拍掛取得用地的不再審批規劃選址意見書、不再進行用地預審;對一個部門實施的多個審批事項進行簡化合併,需審批或核准的項目決策環節由投資主管部門牽頭會審,初步設計環節和建設環節由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會審,項目建成投用或投入生產前環節由質量監督或市場準入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會審。
  重慶晚報記者 王渝鳳 見習記者 董煜坤  (原標題:市政府制定產業投資禁投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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